加强顶层设计 激发活力动力 创新开展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

时间:2024-05-13 信息来源: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室 作者:李峥喆 赵 梦 字号:[ ]

自入选“双百企业”以来,水电六局深入开展对标世界一流价值创造行动,积极推进建立市场化运营机制,聚焦核心关键人才实施精准有效的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成为中国电建集团内实施股权激励的首家工程企业,充分激发了内生动力,促进了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

一、强化顶层设计,科学制定股权激励方案

一是优选激励模式。水电六局在股份公司指导支持下,结合自身组织架构和员工队伍情况制定了股权激励总体工作方案,针对核心骨干员工实施“股权出售+股权奖励”的组合式激励方式,一方面有利于公司与核心骨干员工之间建立激励约束并重的正向激励体系,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有力推动公司各项战略改革目标落地;另一方面适当减轻出资压力,放大激励效果,凝聚发展合力。

二是科学设置持股方式。采用设立合伙企业间接持股的方式,由全体激励对象出资成立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载体,由持股平台载体作为直接股东向水电六局出资入股,充分考虑后续持股管理工作的灵活性、便捷性和可操作性,提升管理效率。同时,未来合伙人之间标的股权流转均在有限合伙企业之间或内部进行,不影响公司股权结构,可以有效支撑激励对象变化产生的股权流转工作,实现进出通道开放和人员流动,打造激励人员的“一池活水”,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立足岗位比价值、比贡献。

三是严格明确奖励条件。激励对象自取得股权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捐赠。明确对标的股权出售部分不设置业绩考核条件,对标的股权奖励部分的分红收益设置业绩条件,公司和激励对象两个层面均要满足业绩要求,方能享受股权奖励部分的分红收益,公司考核目标值由董事会确定。

四是配备差异化退出机制。激励对象股权增值主要是通过退出机制实现,在着重考虑留住核心人才的基础上,水电六局针对调离、退休、主动离职等多种情形设计退出兑现机制,激励对象退出后的转让价格按照不同退出情形、处于不同阶段进行差异化安排,确保员工退出有据可依、顺利平稳。

二、紧抓工作落实,积极推动股权激励方案实施

一是多措并举抓落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股权激励专项工作组,全面领导和推动股权激励工作实施。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以终为始设计时间表和路线图,争分夺秒、保质保量推进方案事项落地实施。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全程参与,确保激励计划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可操作性强。

二是精准甄选激励对象。根据战略规划和有关政策要求,水电六局结合职工岗位价值、实际贡献、承担风险和服务年限等因素,确定激励对象为重要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最终遴选首批股权激励对象,占正式职工总数的4.35%。

三是建立持股平台日常管理机制。水电六局研究制定了《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明确设置管理委员会,对全体持有人负责,是股权激励方案的日常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同时,对锁定期、股份认缴与变更、股权流转和退出等日常管理工作做出规范。

三、激发内生动力,跑出高质量发展加速度

科学的激励方案将激励对象与公司、公司股东的利益有效结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价值创造与员工的内生动力,有效构建了公司及核心骨干的利益共同体,提振了核心员工干事创业的信心,引导员工关注公司长远战略目标,为持续提升生产经营业绩、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提供了保障。2023年,公司新签合同额同比增长17.94%,其中高质量订单占比达54.76%,显著高于电建集团平均值;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7.13%,净利润同比增长18.75%,业绩发展取得历史性突破,业务结构不断优化,“投建营”一体化能力有效提升。着力推进科技创新,在水环境治理工程、水利工程、地下工程、爆破工程、制造安装工程、TBM等领域自主研发多项核心技术,9项技术达到国际领先及国际先进水平,165项专利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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